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,一度争议频出。今年年初,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,于近日发布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即日起至9月18日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(据“搜狐公众平台”)
在执法范围中交通管理方面,《办法》提出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有行政处罚权。这意味着着原本属于交警及交通协管员对违规停车“贴条”的权利,会被划归一部分权限给城管部门。
此办法一旦通过,生成法律条文。一定意义上,对于大街小巷乱停乱放的车辆,又多了一些执法者监督和规范。如此一来,交通秩序出现明显好转,城市中的街容街貌将会得到改善。
事物都有两面性。同时,我们还应该看到,城管队伍三分之二都是临时工,整体执法素质偏低,导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频发。在执行处罚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过程中,存在出现类似暴力事件的隐患。另外,贴条过程中,城管会不会滥用执法权力,为了一己私利而徇私舞弊?
若要顺利施行《办法》中有关城管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行政处罚权的条例,就要解决其执法难的问题。首先,明确法律制度要先行。一个新的法律规章颁布之初,随着执行过程中,要不断发进行完善、细化以及科学化。尤其要明确执法范围,注意权限切割。其次,加大培训学习力度。对城管部门人员进行针对执行程序和法律制度的培训,尤其要经常要对临时工开展培训和测试,采取进行竞争上岗制度。再次,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扮演“监护人”角色,监督举报城管执法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。另外,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部门可以互相监督、互相牵制。
城管,是一支城市进行管理的执法队伍。归根结底是为了城市的活动运行得更有秩序,城市的人民生活得更安居乐业。在城管部门管理城市事务的同时,也需要被监督被“贴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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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mt.sohu.com/20160823/n46547609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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